据统计,截至2012年止,国家信访局收到信访个案连续12年攀升,最高峰时期达到每年收到超过700万件,进京上访的群众最多时一天就有7000多人。当下,改革中的中国正处于矛盾高发期。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阶层都发生了深刻的变迁,由此派生出来的社会关系、价值取向以及利益分配等等在这种全新的歷史环境下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激烈碰撞,同时伴随?公民意识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逐步积累和激化,造成目前上访、群访甚至闹访现象越来越多,这对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事实上,从近年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践看,内地一味强调运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不仅影响了行政功能的发挥,还背离了依法解决纠纷矛盾的初衷,最终甚至严重地损害了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因此,我们建议,首先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社会公平公义;其次要认清社会矛盾纠纷的根源,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因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矛盾纠纷呈现出社会关系的多层次、利益冲突的多领域等特性。例如农村土地徵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等,这些矛盾的激化造成近年来不断上访、群访甚至闹访等事件日益增多。从本质上看,这些矛盾纠纷都是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故各级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法律渠道去解决这些问题;再次就是由中央财政统一拨款予司法机构。高薪养廉,避免地方政府干预司法部门运作,确保司法判决公平、公开、公正,建立司法独立专业形象。最后,强化司法是最终解决社会矛盾途径。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且是最权威的。通过完善申诉程序,把各类申诉案件纳入一个完整的、有效的、刚性的程序中,通过申诉程序来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争议。不能因为目前存在司法救济不畅、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等个别现象而放弃司法制度,选择人治的方式。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各项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国家才能逐步迈向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