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那个大教授的谬论,真是数不胜数,这里再来数他一个:把争取美国种族平等的马丁.路德金抬出来,是“自己倒自己米”,结果只有三个:一、乱;二、不尊重马丁路德金;三、自我矮化大教授高级知识分子的崇高地位。
为“卖膏药”意图借用比喻协助推销力度,请先去了解该比喻的背景资料。当年非洲黑人被引进北美洲当奴隶,就有主(白人)、奴(黑人)之别,“明买明卖”,两种人没可能平等,主人坐头等位,奴隶就须侍候在侧,奴隶虽也是人,但自己毫无条件,不得已受制于人。然而,当社会进步,黑奴后代在北美洲,无论知识水平、生活水准,都能与白人看齐,而他们又已融入那个国家时,想到“为什么不能与白人平起平坐”,理所当然地,就有了争取平权的土壤,这是名副其实的“平权运动”。
同理,港英时代,殖民主义者在港住半山、吃大酒店,很多中国人在自己地头,也只能住木屋、吃大牌档,同样明显存在不公平,而殖民主义者则一副理所当然“我高你低”的姿态,至香港的中国人有能力当家作主时,不仅要平权,殖民主义者更要“走头”。所以,在“争取平权”前,先要问自己是否受到欺压。今天,香港回归祖国十多年,你大教授只是想争取你自以为“最好的普选方式”,如此而已,搞到要恶霸中环,还要像马丁路德金那样“争取平权”。请问,特区政府和中央有欺压过你吗?你是奴隶吗?你坐飞机,有人叫过你“不能坐头等位”吗?“指责”中央任命经选举后的特区行政长官么,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央这一“任命”岂能省却,这不叫“钦点”,也不涉“谁欺压谁”。
大教授黔驴技穷,日日“卖膏药”,推销“佔中”,水平却一日不如一日,讲讲下,讲到离题万丈,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原来想怎样。像这样的大教授,人人都可以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