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的遗产上一份保险 也许除了事到临头的诉诸公堂之外,我们需要一个更加未雨绸缪的解决方案。 美国人杰里米·托曼(Jeremy Toeman),在2009年失去了自己94岁的祖母。杰里米的祖母喜欢用电子邮件与遍布世界各地的朋友通信往来。当她去世时,杰里米想进入她的Hotmail账户,通知网友们她过世的消息,但由于没有密码,这个账户无法进入。 也就在同一年,杰里米在一次乘坐飞机时,遇到了强大的气流。这种生死边缘的体验,让他也开始思考自己的遗产问题。 作为一名网络企业家,杰里米随后创办了Legacy Locker网站,来解决这个问题。 Legacy Locker允许人们将网上账户的密码保存在这里,并允许他们在自己死后将这些密码转交给一个指定的“继承人”。 第一年,就有约1万名用户订购了免费服务,还有“相当比例的人”选择了每月支付约30美元或一次性支付300美元,以获得网络内容备份等高级服务。 Legacy Locker并不是唯一推出该服务的公司。 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罗伯特,在父亲去世后的第一周,就收到了一个来自Deathswitch(死亡开关)网站发来的邮件,里面是父亲生前整理的一个联系人列表,以及一个网站管理员的帐号和一个网络游戏帐号。 在Deathswitch网站上,注册用户可以最多创建30封带有附件的电子邮件。网站会定期发邮件给会员,以确认对方是否还活着(听上去有些恐怖)。 如果有一天,会员不再按时回复邮件,网站就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发送更多的确认邮件。如果仍不回复,该会员就会被Deathswitch认定为死亡。会员之前存在那里的电子邮件就会被发到指定的对象那里。 那如果会员去度假而忘记回复了怎么办?如果你觉得Deathswitch有缺陷,可以试试另一个叫做Slightlymorbid.com的类似网站,它判断死亡的方式,并不是让用户周期性地回复,而是需要用户的亲戚朋友登录该网站,手动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 这听上去就像锁上一扇门,然后把钥匙锁进保险箱,然后再把保险箱的密码锁进保险箱……就像一个愚蠢的财产藏匿游戏,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归根结底,规划“数字遗产”的最佳人选还是当事人自己,美国前总统克林顿隐私问题的首席顾问、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彼得·斯怀尔表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当事人把账户密码告诉可以信任的人。” “互联网网站目前没有任何的相关政策,这真是太荒唐了。”电子遗产管理公司Entrustet的创始人耶西·戴维斯(Jesse Davis)表示。 很多诉状律师与遗产规划师帮助人们制定遗嘱时,愿意花数小时讨论如何处理汽车、房屋与股票,但对如何处理数字财产却只字未提。“当我们开始与遗产规划师讨论这个问题(数字遗产)时,他们看着我们,好像我们是五头怪似的。”戴维斯说。 法律的真空 事实上,很多人对于数字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空白,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因为这是如此明显的一个法律漏洞。在调查中,有75.29%的人认为应该立法保护数字遗产。 然而实际难度却超出人们的预知。首先,数字遗产的合法性和数字财产的合法性密不可分,认可前者就必须承认后者,但到目前为止,在世界范围内,虚拟财产还存在着广泛的争议。 如果法律承认虚拟财产,比如认可网游公司发行的数字装备或虚拟货币的价值,这就几乎意味着网游公司拥有了印钞权。 其次,即使是继承数字遗产,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谁来继承?在中国,有个吊诡的案子。 根据《新民晚报》的报道,男子陆明一直迷恋网络游戏,2009年6月,他在游戏中认识了杨燕,二人随即在网上结为“夫妻”。因为配合默契,在杨燕的帮助下,陆明拿到了游戏里的顶级装备“屠龙刀”,当时,就有人出价人民币5万元购买,但两人没舍得卖。 2009年12月,陆明车祸意外身亡,陆明真实生活中的妻子李珍和网上的“妻子”杨燕,都要求继承“屠龙刀”,几番协商未果,2010年3月,李珍和杨燕诉诸法庭。 开庭审理后,法官也陷入难题。有的法官认为,“屠龙刀”是网络游戏的虚拟物品,应该按照游戏里的规矩来办,“屠龙刀”应该给杨燕;也有的法官认为,李珍才是合法妻子,游戏装备,应该视为陆明留给李珍的财产。 一直到2011年初,法院才做出一个两不伤害的判决,认为李珍和杨燕各继承“屠龙刀”50%份额。 在其他国家,有关数字遗产的制度正在成为明文法律。在德国,数字遗产是按照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证有金钱价值时,在死者死后10年内,其数字遗产的财产权都会受到保护。 而在美国,数字遗产也开始被写入很多州的法律,其中包括威斯康星州、康涅狄格州、罗得岛州。韩国也曾表示,正在讨论是否制定关于妥善管理及保护死者留下的网络上的活动记录的指导方针。 中国早在2004年,就由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联合了19位律师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建议:立法保护虚拟财产。但直到目前,如何保护虚拟财产在法律上还是一片空白。 网络能否遗忘 在法律盲区中,保存主义者认为,人们做得远远不够。而另外一群删除主义者则主张回归思维的本源。在人脑中,遗忘本身就是一种功能,互联网也应该“学会遗忘”。 比方说,Facebook确实能起到帮助亲友回忆逝者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死者在网上留下的信息显得越来越怪异,好像是虚拟的僵尸在时时提醒着过去。 凯瑟琳是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摄影师,她有多达5000个朋友,其中就有离世的表妹。 凯瑟琳说:“我每天都要同这个僵尸做斗争。表妹是我最亲近的朋友之一,他人有时贴她的照片以寄怀念。我每天都会看到这些,这让我不舒服。” 在悼念的后期,死者的亲人希望一切随风散去,去正视前方。但是死者的信息一再出现在眼前,一次次让人回忆起那个不愿接受的事实。 牛津大学教授熊博格(Mayer-Schnberger)写过一本叫《删除》(Delete)的书,他提出应该构建一种技术来“优雅地忘记”。比如给文件配置一个失效时间,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某个时间点上完全消失。或者让文件“数字化地生锈”,除非我们刻意去保存它。就像照片被搁置在箱底,而不再挂在墙上。 但问题是,互联网上,人们可以复制。如果你走运的话,你最光鲜亮丽的一面将被很多人转发;但如果不走运,那么你的糗事也将在网上变得“永垂不朽”。 在电影《社交网络》中,有句发人深省的台词:“在网上,信息不是用铅笔写的,而是钢笔。(The internet’s not written in pencil, It’s written in ink. )”它的意思就是说,在网上的任何行为,都将成为一种烙印,而无法抹去。 (文中王芳、徐洋、陈飞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