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被移交司法机关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因在担任晋城市国土局局长期间,犯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等问题,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请上级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金和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被移交司法机关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因在担任晋城市国土局局长期间,犯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等问题,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请上级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金和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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