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长沙明阳山殡仪馆,曾成杰之子曾贤领取到父亲骨灰。 (东方IC/图)
(李伯根/图)
从吴英到曾成杰,这些民营企业家都“死”在了集资诈骗罪上。 (CFP/图)
原标题:曾成杰的死刑之路
编者按:执行死刑未通知家属,引发国人对一个死刑犯的同情。怎样对待一个死刑犯,体现一个国家的司法文明程度。如人民日报官微所言,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司法机关当有直面问题的勇气。
南方周末记者 刘俊 实习生 周有强 孔灵
6月14日,曾珊见到最高法院法官,法官说,你要相信法律;那一天,最高法院正式核准对曾成杰的死刑判决。
7月12日,律师给最高法院法官打电话,法官说,我不知道何时执行死刑;当天傍晚,律师接到电话:当日上午已执行死刑。
在经过两年的上访之后,曾珊还是没能让最高法院刀下留人。2013年7月12日,她的父亲、55岁的湘西民间集资案主角曾成杰,在长沙沙坪刑场被执行枪决。
枪决没有通知。两天后,曾珊和家人收到了一审法院长沙市中院的死刑执行通知单:“接此通知后,限在一周之内到火葬场领取骨灰,到看守所领取遗物”。
死刑核准也没有通知。直到7月14日,曾珊才通过湖南高院发言人答新华社记者问,第一次确切地知道最高法院早在6月14日就下达了裁定。
曾成杰是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馆公司)总裁。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级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二审判处其死刑。
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成了曾成杰最后的救命稻草。看到吴英案死刑不核准,最高法院又提出“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曾家人一度以为看到了希望。
“如果裁定了, 会不通知你律师?”
一年半以来,有关核准死刑的传闻从未间断,但每次,曾成杰代理律师王少光从最高法院法官处得到的答复都是:你不要相信,没这回事。如果裁定了,会不通知你律师?
可以跟法官频繁打探消息,也让王少光确信,最高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
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在死刑辩护阶段,律师要当面反映意见的,法官应当面见。现实中并非如此。
“多数死刑复核不面谈,只有个别面谈,面谈与否完全法官说了算。”吴英的辩护律师张雁峰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他要求面见最高法院法官的请求被拒绝,最后一位李姓女工作人员负责跟他联系,直到复核结果下来,他都不知道负责复核的法官是谁。
2011年6月,最高法院的三名法官约见了夏俊峰死刑复核代理律师陈有西,媒体形容这是“破天荒”。“最高法院如此重视,可能是由于夏俊峰案成了一个公众案件。”该案另一名代理律师钟国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至少一开始,曾成杰也是幸运的。
2012年“五一”之前,确认曾成杰的卷宗到了最高法院,王少光给最高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打电话,要求约见刑二庭审理此案的法官。刑二庭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一二审和死刑复核案件。
约了两次之后,2012年5月下旬的一天,一位名叫康瑛的法官接见了他。地点:北京崇文门附近的北花市大街9号,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庭办公地。负责曾成杰死刑复核案的合议庭有三名法官,康是其中之一。
一见面,王少光给康瑛递了好几份材料,包括辩护意见书,这是死刑复核中最为关键的材料。
“死刑复核的律师辩护意见书一般根据二审辩护词改写,但措辞不能像二审那么针锋相对,表达不能太琐碎,要切中要害。”安徽兴邦案主角吴尚澧死刑复核代理律师苗宏安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自始至终没跟最高法院的人见上面,只递送了这一份材料。最后吴尚澧的死刑没有核准。
王少光还送了一份其律所委托某学术机构所作的一份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参与论证的六名专家高铭暄、周道鸾、赵秉志、陈兴良等,均是中国刑法学界知名学者。
意见书有三点意见:一是定案的关键证据是司法会计鉴定书,无法全面反映三馆公司的资产状况,涉嫌集资诈骗数额的证据明显不足;二是即使涉案的集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行为,也应以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为基准定罪处刑;三是即使认定自然人犯罪,也不应判处死刑。
王少光回忆,康瑛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已经介入(此案)一个月了,案情背景都比较清楚,捡重点的说。”
王少光的陈述集中在,政府没有做资产评估和低价贱卖当事人财产。他认为,曾案不存在资不抵债,也就不能定他死罪。
据王少光回忆,听完他的讲述,康瑛说,“这类案件,我们一般不会判死刑的。”停顿了三五秒后接着说,“确实符合条件的也会判的。”
那次会谈持续了将近一个钟头。王少光信心大增。“当时我就觉得最高法院肯定会发回重审,并改变定性,顶多判十年以下。”
打那以后,王少光和康瑛再也没联系过。“如果不是我主动问起,最高法院从来不会主动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