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评论员 辛忠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的消息,俨然成了中国舆论界最火的公共事件。究其原因,或许由于这起事件凝聚了当下中国最具分裂特征的几个元素:司法、媒体、商业竞争,以及在法治和规则秩序混乱的局势下,多种力量纠缠、博弈所产生的社会价值裂变。
简单梳理事件过程,源头是两家行业巨头的商业竞争——中联重科和竞争者之间的恩怨情仇,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线索;之后媒体因利益诉求,作为“炮灰”被牵扯进这起“难见天日”的商业竞争;媒体连续发布由“炮手”提供的多篇真实性无法保证的负面稿件,引发“靶子”质疑和报警;然后警方介入这起“炮战”,跨省拿下了“炮灰”。
刑拘事件牵扯到的各方力量之广,前所未有。除新快报、中联重科、长沙警方外,中国记协也以罕见的速度发表了关切声明,此外,中纪委、中宣部,以至于中央领导等都注意到了此事。甚至有网友把中联重科领导背后的政治人脉和资源都扒了出来,作为自己观点的佐证。
事件的转折,出现在两次由“大V”媒体扮演主角的关口,但是细究之下,不难发现,这两家媒体“义正词严”的表现,均逃脱不了“干预司法、媒体审判”的违规指责。
首先,《新快报》连续两日在头版刊发文章,要求“请放人”“再请放人”,并配以评论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在当前社会共识分裂,各方力量割据自持的意识形态领域,媒体和记者因其公共属性,往往成为舆论领域的标杆,标榜着稀缺的正义和理性。因此,记者被刑拘初始,舆论天然地偏向了记者一方,抵制代表公权力的长沙警方。而《新快报》连续两日头版求放人,则把自家媒体悲情受害者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由此获得无数同情和支持,这在当日微博舆情中有明显倾向。
但是,《新快报》如此火速地为记者站台是否合适,从报道刊发当天就引起了质疑。一直以来倡导客观公正的媒体平台,在刊出“请放人”“再请放人”之题时,其与警方对峙,干预司法程序的潜在想法,完全与客观公正之类的价值诉求相去甚远。自家记者报道稿件是否存在问题,于报社而言是业务范畴;而虚假报道是否违法犯罪,则是一个法律问题,只能交给司法部门去解决。因此,有法律人士认为,《新快报》在头版发表一封律师函,比那两句措辞客气、意指明确的放人言辞,要聪明和理性得多。
涉事者陈永洲在见到律师时坦言,坚持三天可以,熬三十天就难说了。陈显然高估了自己,25日在镜头前,他明显没有坚持住。从央视新闻所传达的信息看,陈永洲已然悔罪并供出了更多涉事人员,其中不乏他供职的《新快报》内部干部。如果供述属实,《新快报》无疑是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其所举起的悲情大旗,必将为该报核心品质下降“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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