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环保部原处长受贿数百万有两个真户口 赃款存别名下

2011年12月,环保部纪委向北京西城区检察院举报称,李学智在河南进行环保核查的过程中,向被核查企业索要贿赂共计193万余元人民币。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指控李学智收受或索要宋某190万元及价值3.4万余元手机的事实不予认定有误,应予改判,且李学智部分犯罪事实为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

\

2013年11月,李学智被带进二审法院,接受庭审。新京报记者王贵彬摄

  原标题:环保部原处长双户籍赃款存别名下

  新京报讯 环保部督察中心督察三处原处长李学智因受贿200余万元,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昨日,西城区检察院首次公布了该案侦办的情况,透露李学智拥有两个身份证,涉案账户中有存款四五百万元,“除了该案认定受贿数额外,其他的钱都很难追踪来源”。

  2011年12月,环保部纪委向北京西城区检察院举报称,李学智在河南进行环保核查的过程中,向被核查企业索要贿赂共计193万余元人民币。

  西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牛鹏飞介绍,接到举报后,检察院反贪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帮助”李学智在河南“收钱”的,还有李学智的前妹夫刘晓庆(另案处理)。于是,反贪人员决定从刘晓庆身上找些线索。

  牛鹏飞称,他们查到了刘晓庆名下有一处房产,但主要付款人是一个叫李学才的人,“当时我们以为李学才是李学智的一位亲戚”。但通过调取李学才的身份证,发现上面的照片和李学智一样,“二李”原来是一个人。

  相关调查证据显示,李学智在辽宁葫芦岛服役任职时,“拿到”了一份转业推荐信,他用这封信到葫芦岛的公安机关办理了一个“李学才”的户口。他转业在北京落户时,又获得了“李学智”的北京户籍,两个户籍“都是真的”。

  “李学智所有受贿的钱,都存在李学才名下的银行账户。”牛鹏飞说,当检方人员调查该账户时,发现里面有四五百万的存款,“除了法院认定的200余万元受贿款外,其他的钱都很难追踪来源”。

  日前,李学智因受贿罪,终审获刑14年。

  • 责任编辑:晃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

数码频道

更多
参与互动
关注方式:
打开微信朋友们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