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6月23日电(刘国超) 中共中央批准:徐鸣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杨新力、蒋宏坤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职务。
江苏省委决定:石泰峰同志任苏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蒋宏坤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杨新力同志不再担任省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新华网南京6月23日电(刘国超) 中共中央批准:徐鸣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杨新力、蒋宏坤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职务。
江苏省委决定:石泰峰同志任苏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蒋宏坤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杨新力同志不再担任省委组织部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