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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骏:须坚决遏止反对派“创制”

“佔中”投票紧接七一游行。反对派一波接一波发动攻势,最终必定实施“佔领和瘫痪中环”。香港警方准备实施“光明顶”计划是必须的。特区政府还必须尽快採取立法措施根除“佔中”任何本地法律託词,否则,即使“佔中”被平息,但它产生“创制”遗患无穷。

  “佔中”投票紧接七一游行。反对派一波接一波发动攻势,最终必定实施“佔领和瘫痪中环”。香港警方准备实施“光明顶”计划是必须的。特区政府还必须尽快採取立法措施根除“佔中”任何本地法律託词,否则,即使“佔中”被平息,但它产生“创制”遗患无穷。

  自从2010年上半年激进反对派发动“五区总辞 变相公投”以来,反对派利用香港本地法律、通过“创制”来破坏《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已形成惯例。

  4年前,中央政府通过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义正辞严地声明:“众所周知,‘公投’是由宪制性法律加以规定的,是一种宪制性安排,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没有规定‘公投’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无权创制‘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所谓‘公投’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效力。”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虽然口头表示:在香港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都是完全没有法律基础和法律效力的,特区政府是不予承认的。但他以香港现行法律相关规定为藉口,组织“补选”而实际上“成全”了激进反对派的“创制”行动。记得,当时,曾荫权反覆讲的一个观点是,即使“玩一次”也得让他们“玩”。不知道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 一旦开了“先例”,反对派就会“食髓知味”而一发不可收。

  “创制公投”不能再姑息

  果然,两年后,2012年初,反对派组织“全民投票”来选举产生反对派参与竞争2012年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人选。与“五区总辞 变相公投”不同的是,“创制公投”是激进反对派所为,当时所谓“温和民主派”与之划清界线;“全民投票”则是反对派都参与。

  “全民投票”一旦开了先例便形成“制度”。从2014年6月20日开始至6月29日持续10天的关于所谓“真普选”方案的“全民投票”,无论持续时间还是规模,都将2012年始作俑者远远抛在了后面。

  2012年,反对派“创制全民投票”时,尚有一层薄薄的“遮羞布”:为了借助民意来推举反对派共同而唯一的行政长官候选人,似乎是政治团体自身事务。时任行政长官仍是曾荫权,又一次睁眼闭眼地开了“绿灯”。于是,应了中国的成语:姑息养奸。反对派“名正言顺”地将“全民投票”用在“佔领中环”运动的其中一个环节,既借助民意向中央施压以争取所谓“真普选”,又利用民意替“佔中”戴上“道义”光环。

  “不违法”不能再做幌子

  反对派的“创制”行动,孤立看,都可以从香港本地法律找到依据。“五区总辞 变相公投”被认为符合香港本地立法会条例有关规定。“全民投票”被认为体现表达自由,而有关组织实施又被认为不违反香港本地相关法律。反对派是以“公司”或者“法团”的形式存在的,根据香港所实施的普通法原则,它们所做一切即使无明文规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只要不违反香港现行法律就“不违法”。正是这样的“不违法”,做了反对派“创制”的幌子和掩护。

  所以,问题的要害不是有关行动的程序而是其结果。2010年五区总辞后依法补选的结果是“创立”“变相公投制度”。即使中央和特区政府都不承认,称其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但是,只要不加以禁止,那么,反对派必定一再使用,变本加厉地挑战和破坏《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君不见这一回“全民投票”不就被又一次称为“公投”?

  必须指出,反对派不会在寻常事宜上使用“变相公投”,无论2010年还是今天,被称为“公投”的都是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4年前,“五区总辞 变相公投”的议题是“尽快实现真普选,废除功能组别”,争取2012年双普选。今天,反对派聚焦普选行政长官的“公民提名”方案,争取2017年实现其心仪的“真普选”来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为独立政治实体。所以,曾荫权作为第三任行政长官,以“玩一次”的态度给了反对派“创制公投”的方便,又让反对派以“变相公投”的衍生“全民投票”来推选其行政长官候选人,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不能低估的。

  2012年,曾荫权在离任前完成关于立法会条例有关规定的修订,虽然给反对派再度利用立法会议员请辞而发动“公投”设置了障碍,但是,没有根除反对派发动“公投”的法律依据。

  新政府不能继续软弱

  新一届特区政府面对反对派实施以“全民投票”为形式的“公投”,显得软弱。已然发生的固然无从谈论如何“预防”或“阻止”,但是,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必须明白:是时候採取法律措施以杜绝反对派今后再次利用“全民投票”发动“公投”。

  有人会诘问:现政府已然身陷严重管治危机,何来政治能量对反对派实施“釜底抽薪”的打击?弔诡在于:弱势政府如果真欲挣脱困局,那么,果敢和坚毅的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佔中”投票紧接七一游行。反对派一波接一波发动攻势,最终必定实施“佔领和瘫痪中环”。香港警方准备实施“光明顶”计划是必须的。特区政府还必须尽快採取立法措施根除“佔中”任何本地法律託词,否则,即使“佔中”被平息,但它产生“创制”遗患无穷。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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