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佔领中环”发起的“6.22全民投票”昨日开锣,一场本港回归以来最荒谬的违法闹剧和最具欺骗性的政治骗局已在全港市民面前露出“狰相”,市民必须擦亮眼睛、提高警觉,坚决不参加投票,不能让“佔中”一伙违法乱港、断送普选的阴谋得逞。
就所谓“全民公投”,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发言人和“中联办”负责人昨日分别发表了谈话,从宪制和法律的高度戳穿了“公投”的违法实质,重申二○一七特首普选必须依法而行;同样,特区政府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有关查询时亦明确指出,基本法及特区法律中均不存在“全民投票”,因此相关活动并无法律效力。
在此,所谓“6.22全民投票”的违法实质已表露无遗。事实是,所谓“6.22全民投票”,最少在三个方面是完全荒谬和站不住脚的,说它是一场政治闹剧实在已经太“畀面”了。
首先,“全民投票”不是选俊男美女、猫仔狗仔,“全民投票”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抉择,通常只会在一些难以作出取捨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经过国家或地区的法定程序批准才会执行;而“全民投票”作为一项法定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特区基本法没有、香港法律也没有,如此试问“6.22全民投票”的权力何来?地位何在?如果“全民投票”是戴耀廷、郑宇硕一伙“说有就有”,根本不须制宪和法定,那么,他们何不索性就“全民投票”选戴耀廷当特首好了,还要选什么提名方案?港人所谓“唔知就吓死,知就笑死”,正是此之谓也。
其次是所谓“6.22全民投票”,据称是要选出特首提名方案,但二○一七特首普选的提名方案,即只有提名委员会才有提名权,早已为基本法白纸黑字所明文规定,中央已三令五申,港人社会也已街知巷闻,如此“全民投票”还要投什么鬼方案?投出来的“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或“三轨提名”会有任何丝毫的法律效用吗?答案是没有、一点也没有,其“权威性”比小孩子玩“家家酒”还不如。如此什么二十万人、三十万人网上投票实在说少了,何不索性说够一百万?反正就是说说而已、不用当真嘛!
其三则是那一套“骗人唔使本”的“网上电子投票”鬼把戏了。事实是当今网上世界,任进任出,只要一台电脑、一部手机 ,票数是要多少就有多少,加上儿童身份证、新移民身份证、重复投票全部计算在内,所谓投票人数的多寡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更何况,如同过去歷次投票一样,“佔中”一伙今回也使出“告急”招数,大打“悲情牌”,声称其网站被“国家级”黑客攻击,因此“大搬龙门”,把投票日子由三天延长至十天,还要增设纸上投票站,企图推高投票率,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了。
不过,不论“佔中”一伙手法如何狡狯多变,“6.22”最终炮製出“天文数字”的投票结果,他们也只能是镜花水月、空“欢喜”一场而已。因为“一国两制”不会变,二○一七特首普选必须依法不会变,特首普选只能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也不会变,任何企图以违法手段搞乱香江、对抗中央、破坏普选的阴谋都是不可能得逞的,“6.22”如此,“佔中”同样如此,最终只会落得个为市民所唾弃的可耻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