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油案落锤 康菲须赔31.4亿

  图:康菲溢油事故造成渤海湾大面积污染 / 资料图片

  【大公报讯】记者赵大明天津报道:9月29日,21名渤海养殖户上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康菲公司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支付的赔偿款基本锁定在此前经行政协调确定的赔偿数额,即养殖补偿款1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为11.7亿港元)、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款16.83亿元(约为19.7亿港元)。

  2011年6月,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重大海洋溢油责任事故,造成渤海湾大面积环境污染。2014年12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15年10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康菲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参照行政赔偿补偿标准酌定,栾树海等21名养殖户的损失数额为168万馀元。栾树海等21名养殖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同时,依法对原告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予以免除。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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