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孩子,就会触到每个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最高法院昨日通过媒体公布三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例,强奸学生的老师被判死刑,虐待孩子致死的继母被判死缓。对孩子犯罪,必然要从重处罚。可极端案例毕竟是少数,生活中有种种对孩子的隐性伤害天天发生,虽违法却被忽略。
父母私拆孩子信件违法,经过了多年的不适应,现在多数人都知道了。可是举目四望,类似这样的违法和隐性伤害何其多也,翻看孩子的东西、让孩子罚站、罚抄作业等等,家长老师做得心安理得,却忽视了孩子的感受,忽视了法律的禁止。他们伤害了,却一直逍遥“法”外。
南京的一位妈妈曾给记者写信,讲述22岁的女儿初中时被老师当众揭出“单亲家庭”的秘密遭人笑话,从此一蹶不振。她说,女儿至今想起仍会怨恨那位老师。
很多时候,大人们习惯用权威的姿态居高临下,并固执地认为怎么做都是为孩子好。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认知是普遍的。重庆的两个孩子翻墙去上网,被老师抓住打了手板心,便报警称自己遭到了体罚。媒体称这是“奇葩报警”,警察也觉得哭笑不得。孩子在拿《未成年人保护法》捍卫权益,大人们却不当回事。难道非要孩子一次次出走、自暴自弃、精神崩溃,乃至用生命抗争,才能意识到这些隐性伤害是违法的,是不可原谅的吗?
“一定不要让下一代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掀起一轮保护孩子的讨论。保护孩子固然要严厉打击犯罪,可隐性伤害同样需要制止。如果老师偷看了学生的短信、父母把孩子独自关在家里、媒体曝光涉及未成年人隐私,这些隐性伤害能被法律棒喝,那么孩子的防护网才算真正健全。我们都在围着孩子转,都希望孩子好,那么就先从尊重法律、尊重孩子做起。
金陵晚报评论员 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