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最基础表现。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从懵懂走到成熟,其程序性内容和非意识形态的模式逐渐形成国际通用的“民主模版”。从一个开放的视角对其进行考察,无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选举,其实是一场针对政府的大考,政治家必须严肃面对,虚心并耐心地接受选民的考察和评判。选民的喜恶就是政治家的喜恶,选民的态度决定谁可以登台或谢幕。因而外国对选民参与制度做了详尽的规定。同时被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认定与选民资格界定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而官民互动成了选举的粘合剂。
选举不是儿戏,选民资格是良好选举的开端和保障,因而国外设置了相关条件以保证选民能充分了履行选举义务。世界各国的选举中对于选民资格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年龄限制。要求达到一定的成熟年龄的人才能参与公共政治事务,是各国的普遍规定。
二、财产限制。一些国家要求公民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或拥有一定数量的资产、或交纳一定数量的赋税,才享有选举权。
三、居住时间限制。外国普遍规定,公民必须在本国的某一地区或选区居住一定期限后才获得选举权。
四、职业限制。一般来说,外国对选民的职业有限制性规定。
五、教育水平和性别限制。历史曾经存在过要求公民完成一定程度的教育,或者达到一定程度的教育水平,才享有选举权。
外国对总统候选人的条件要求不一,但基本精神是,必须有为国家贡献力量的资格与能力。
在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候选人必须在美国本土出生、至少年满35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14年以上的条件。总统候选人需要经过3个投票程序才可以正式当选:初选、政党代表大会及美国选民全民投票。
而在法国法国总统由普选产生,采用“多数两轮投票制”,任期五年。总统候选人必须是年满23岁的法国公民,同时还需获得来自法国500名民选代表的连署支持,经宪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成为总统候选人。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地域代表制,即按地域划分选区,并且遵循“一人一票”的原则。因此,大多数实行地域代表制的国家都强调以自然疆界来划分选区,并根据人口的变更而不断改划选区。此外,有些国家还提出“职业代表制”,即按职业团体或界别划分选区。
美国总统选举是由民众选举本州的选举人票,此后根据得票多少选出总统。因而各州的选区划分对总统选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通常,一州的选举人票数要由本州人数多寡和政党博弈安排来决定。
从理论上讲,美国选区采用地域代表制,在选举中实行两条划分标准:一是以州的疆域为标准,这样被称为大选区制;二是以人口数作为划分选区的标准,大体每50万人作为一个选区,这样被称为小选区,每个小选区产生1名众议员。若两个标准同时采用,则被称为实行混合选区制。美国的总统选举和参议院选举采取大选区制,众议院选举采取小选区制。
法国总统选举制度是选民“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总统,不必通过选举政党或者选举人团来间接选举。选民投票所在地就是本人所在的选区,所以选区对总统选举的意义就没有美国总统选举那么重要,但是对国会选举意义重大。
法国国会选举按议员总数把全国分成577个小选区,每个选区只产生一个当选人。该制度最大的优点,是容易理解和操作,将选民同候选人在选区层面上直接联系起来,选举结果忠实反映本选区选民的大多数民意。
选举方式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选民或选举人能否真是表达个人的选择意志,直接影响到选举结果的公正。选举的具体模式主要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所谓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而间接选举是指选民将选票投给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选出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
美国是两党总统制国家,宪法规定美国总统不是由国会选举,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具体分为两个阶段:1)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2)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日本是多党内阁制国家,首相选举也是实行间接选举制。具体分为两个阶段,1)选民选举众议院议员;2)获得众议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并提出候选人,之后由国会议员投票选举产生。因而日本国会议员实际上成为要想组阁各党必须争取的对象。
法国是多党总统制国家,总统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和美国与日本的选民,只投票一次不同,法国的总统选举很有可能出现选民投票两次的居民。在通常情况下,法国总统以有效票的过50%的票数当选;如果在第一轮的选举中无人获得过半数票,得票前两位的候选人,要在其后的第二个星期日举行第二轮投票。
外国选举的组织有一套法律规定的成熟的模式。它有锦上添花的设计,也有查缺补漏的功能。按照这一制度和模式进行的正常化选举,胜者败者都会尊重,它不仅不会带来社会的动荡,反而能促进公民社会更加成熟、理性、壮大和繁盛。
选民登记制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政府官员对合乎选民条件的公民进行调查和造册登记,并给编制在册人员发放选举证以便让其按时参加选举;另一种是由本人主动向负责选举的官员申请登记,官员们根据公民的申请审查其是否合乎选民必备条件,如果合格即予以登记人册,并发给其选民资格证书以便其能按时投票。
外国选举基本采用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方式进行投票,但制度又具有各自的特点。例如,针对选举中选民进行几轮投票,各国就有不同的规定。
比如,德国、瑞士及一些北欧国家的选民,大选时只是投政党的票而不是投个人的票,因而选民只需一轮投票,只是选票计算时要复杂些。再比如,美国等两党制国家,候选人只需获得多数就可当选。
外国统计总统大选胜选者的计票方式通常有两种方式:多数当选制,即按得票数的多少决定获胜与否;比例代表制,即按所得票数在总票数所占的比例份数决定当选与否。
选举结果确认包括两个内容:对选举有效的确认和对当选者当选资格的确认。简单而言,一个是在当选前就选举进行“事前”审核;一个是在当选后对资格进行“事后”认定。
美国总统选举除了严肃宏大的政治讨论之外,选战触角延伸至社会角落的细微之处,更为鲜活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