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幾多個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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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妈一席“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我要是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就被荒废了!”话这两天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是找理由还是“洗脑之说”无人能盖棺定论。但“中国式过马路”是存在的,因为“中国式过马路”而引发的“中国式危险”也是潜在的。然而,10元钱是能“买”来行人的安全,还是能永久性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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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缴罚款 路人忙“打太极”

从实际执法过程看,处罚起来时间成本高、效率低。记者曾跟随交警执法,发现处罚一起骑自行车人闯红灯最少需要5分钟,处罚一起行人闯红灯违法,平均下来得半个小时。

在警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交警和协管员有时也没有太多精力和违法行人纠缠。另外,一些人对于10元、20元的罚款也不在乎。很多行人和骑车人不配合执法,拒不接受罚款。“车我今天不要了,你给我看着,到时丢了我就告你。”不少交警向记者坦言,曾遇到过这样的车主。

一名横穿马路的男子被交警拦下。“我闯红灯了,不会吧,信号灯这么不清楚。”当交警指出其闯红灯时,男子竟责怪起信号灯来。当交警反问,为何其他人一直等待不走时,男子居然称,这些人视力不好。

整治中,很多人被查后都主动认错,表示下次不会了,但面对罚款,他们却说身上没带钱。面对这种情况,交警也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在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中国式过马路”隐藏的“中国式危险”

2011年年底,郭某骑车途经海淀区一路口,交通指示灯由黄转红。可郭某赶时间,没多加注意,继续前行,不料被右侧驶来的小轿车当场撞成重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年仅20多岁。

交警认定,郭先生骑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认定“郭先生违反交通灯指示骑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判决其自担70%民事责任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警指挥都属于交通信号。在日常生活中,不遵守交通信号的现象普遍存在。

去年1至10月份,全国因闯红灯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造成死亡26154人;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1.4人死于“不让”、0.5人死于“强占”。

闯红灯不能只靠罚 根治要靠多方协调

伦敦人守规矩,讲规范,彬彬有礼,但过马路却例外。如果说世界上有哪个地方的人闯红灯如此理直气壮的话,那伦敦市民要是认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在这里,伦敦人闯红灯似乎司空见惯,属于普遍现象。

实际上,英国人可以“随意”闯红灯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车让人”的规则被遵守得很到位。如果行人需要过马路,可以先按路边的铃,这样指示灯就很快会变以便行人先过。来往的车辆只要到了街口,总是自然而然地降速,这也保证了闯红灯安全系数是比较高的。

根据香港道路交通规例,任何市民如果不遵守交通灯指示横过马路而被警方检控,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而司机若不遵守交通灯的指示,最高则会被罚5分,以及定额罚款600港元

现实生活中,也并非每个香港人都会遵守交通规则。香港的很多马路都非常窄,一般成年人六七步就可以走到对面,但是在一些繁忙市区路段,香港人一般都会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而在一些人车相对较少的街区,香港人也会闯红灯。

结语 
想必没有人会否认闯红灯的潜在危险,但是又有多少人能拍着胸脯说“我从来不闯红灯!”与其把时间浪费在争论谁该为“中国式过马路”负责这个问题上,还不如每一个相关的人和部门都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做的对不对”或者“自己做的够不够”,没必要为自己的行为找理由,也无需在事发的时候急于撇清关系。但是不容置疑的一点是:惩罚,永远也不会是最好的办法!
■责任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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