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豆子到电子表决器,人大表决方式的变革见证着民主法制前行的步履,这就是“民主”的价值。从鼓掌到投票,人大表决方式变迁迂回曲折,朝着民主化方向螺旋式迈进,这就是“反对”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建设陕甘宁边区以及各个根据地的时候,采用了一种“三三制”的政权模式:在政府干部当中,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基层政权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产生。
1937年10月起,延安农民创造“豆选法”:选民向自己“中意”候选人的碗里投黄豆、蚕豆或绿豆,最后根据碗中豆数确定人选。
电影资料中常常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一群敦厚、朴实的农民举行“豆选”。几位乡干部背后的条桌上都放着一个粗瓷海碗,全村成年村民每人都攥着一颗豆子。他们有点腼腆,又有点陌生地依次走过乡干部的背后,如果同意谁当村长、乡长,就把豆子放在谁身背后的碗里。最后,由得豆最多的人当选……
豆选连同烙票、划杠等淳朴的投票方式,演绎着生动的草根民主,为日后人大表决所借鉴。土改后农民选举人民代表,绝大多数农民不识字,也多用“豆选法”。
■虽然没有文化,当时的中国农民却对“民主”有着本能的嗅觉。
1968年10月,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各省市负责人、军队的代表及红卫兵领袖计132人。会议有一个议程,通过《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会上最后表决“永远开除”刘少奇党籍的决议。
《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表决采用举手方式。当代表们齐刷刷地举起手臂时,一位老太太趴在桌上,用庄严的右手捂住左胸。第二天,《人民日报》刊登了八届十二中全会的公报。当全国媒体都在宣传“一致通过”时,这位老太太用手中的拐杖敲着地:“一致个屁,我就没有举手!”
当年大红大紫的康生阴沉着脸问她“为什么不举手?”——“这是我的权利。”
胡耀邦曾激动地说过:“在这个问题上(刘少奇冤案),我们大家都犯过错误,都举了手。就是陈大姐没有举手,没有犯错误……”
老太太名叫陈少敏。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表决器初现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1990年第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使用电子表决器,按照规定“除停电等特殊情况”,电子按键表决从此取代举手表决,掀起了我国表决和投票方式的新篇章。这段时期,鼓掌表决依然存在,表决议案、重大事项和决议决定等多数用举手;但其合理性开始遭到质疑。
2002年,广东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省级人大第一个把延续多年的举手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2004年,广州市人大会开全国之先河采用无线表决器;同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取消鼓掌表决。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关呈远等政协委员提议为人民大会堂的投票表决器加上盖子,“手指头伸进去,别人看不到就行了”……
2011年3月15日,《大公报》刊文:全国两会表决器上的“反对票”,已经是中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常态,呈现了不同意见的自主公开表达,也展示了一个国家民主议政的日益进步。
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如此评价:“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举手表决,几乎都是全票通过!”
■某种意义上,“反对”才是“真正的赞同”。
“反对票”呈现了不同意见的自主公开表达,也展示了一个国家民主议政的日益进步。